Guangzhou-Shenzhen-HongKong Express Rail Link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
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香港段項目
建議各位閱讀三份基本資料
MUST READ
[註9] 政府在2017年7月25日公布一地兩檢安排 (1頁)
[註11] 一地兩檢宣傳小冊子 (16頁)
[註25] 政府提出的法案 Bill introduced
一地兩檢宣傳小冊子 [註11]
主要發展時序 [註1 立法會 CB(4)243/16-17(09)號文件 - 附錄 II]
2000年,在《鐵路發展策略 2000》最早建議落實高鐵(前稱區域快線)項目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鐵路發展策略 2000》[註3] 。
路政署《鐵路發展策略2000》之檢討及修訂-行政概覽 [路政署、AECOM聯同弘達交通顧問有限公司] [註4]
2005 年 3 月,有關當局決定高鐵以香港西九龍和廣州石壁為終站,途經深圳龍華和東莞虎門兩個中途站。
2007年,行政長官在,4月會同行政會議、8月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十次會議,及10 月宣布擬建的高鐵香港段為十大基建工程項目之一。
2008 年
4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邀請港鐵公司進行高鐵香港段的進一步規劃和設計工作。
7月,財委會批准有關撥款以進行高鐵香港段的設計及地盤勘測研究。
撥款
2009 年
10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落實高鐵香港段項目,並批准政府當局向財委會要求撥款的建議,以便工程可在 2009 年年底前展開,在 2015 年通車。
工務小組委員會於 2009年12月3日的會議上,通過高鐵香港段項目的撥款建議和特設特惠安置方案。財委會於2010年1月16日批准有關撥款建議。
2009年12月3日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 [註5],2009年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FCR(2009-10)44 [註6]
把 53TR 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550億1,750萬元,用以進行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鐵路建造工程。
把 57TR 號工程計劃提升為甲級;按付款當日價格計算,估計所需費用為118 億元,用以進行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的非鐵路建造工程。
支付特惠現金津貼和住戶搬遷津貼予受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收回土地及清拆影響的住戶,估計所需費用合共 8,600 萬元 (35CA)。
財務委員會會議日期:18.12.2009,8.1.2010,15.1.2010,16.1.2010
額外工程費用
港鐵公司表示,令工程進度落後的主要原因,包括:[註1 立法會 CB(4)243/16-17(09)號文件]
不可預期的工地狀況、
與隧道鑽挖機相關的事宜、
工程前期緊縮的準備時間及設計修訂 ,以及
生產效率遜於預期和勞工短缺問題。
為應付已知的風險及不確定因素,有需要預留 6 個月的緩衝時間。
至於委託費用預算方面,工程費用需予增加,是由於以下原因所致:工程時間表延長;因應各種未能預見的情況而令作業範圍或施工需要改動所衍生的額外費用;以及額外工程費用,特別是工資及物料價格。
2015-2016年
2015年12月,政府當局向工務小組委員會提交196 億元的額外撥款申請 [註7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PWSC(2015-16)50]。
2016年2月5日,政府當局向財委會提交196億元的撥款申請 [註8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FCR(2015-16)46]。
2016年3月11日,財委會通過 196 億元的撥款申請。 (會議日期:5.2.2016、20.2.2016、27.2.2016、11.3.2016)
一地兩檢的方案
2017年
7月25日,政府交待一地兩檢的方案安排,同日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
7月26日,立法會秘書處宣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2017年8月3日下午,在立法會舉行的特別會議,議程是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清關、出入境及檢疫安排 [註10];
8月3日下午在立法會內會舉行的特別會議 [註10];
8月8日交通、保安、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 [註24]。
支持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指出,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註9]。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說:「如果不實行一地兩檢,廣深港高鐵將失去其高效靈活的功能。一地兩檢是發揮廣深港高鐵項目最大效益的首要關鍵。」[註9]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在內地口岸區內的內地執法機關,只可以在內地口岸區執法,在內地口岸區以外是沒有執法權的。」[註9]
爭議
基本法
第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
第十八條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的法律為本法以及本法第八條規定的香港原有法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
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或立法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其所屬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可對列於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作出增減,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宣佈戰爭狀態或因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發生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能控制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中央人民政府可發佈命令將有關全國性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
第十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除繼續保持香港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則對法院審判權所作的限制外,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所有的案件均有審判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管轄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在審理案件中遇有涉及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的事實問題,應取得行政長官就該等問題發出的證明文件,上述文件對法院有約束力。行政長官在發出證明文件前,須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證明書。
第二十二條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北京設立辦事機構。
郭榮鏗立法會議員指出,容許內地法律在港實施必違基本法 [註12 明報20170727]
2008年立法會審議高鐵撥款,前法律界議員吳靄儀一再在議會陳詞,說明「一地兩檢」違反基本法,不可接受 [註13 立場20170725]
黎廣德:一地兩檢變質 高鐵錯上加錯如果西九總站不設一地兩檢,是否必定效率大降?大家須看清事實,讓數字說明真相 [註14 明報20170726]。
港鐵主席馬時亨在午餐會致辭時亦重申,內地高鐵車站不設清關設施,若一地兩檢無法如期立法,車站難即時改為兩地兩檢形式通車,變成無法如期通車。若無法落實便民的一地兩檢,高鐵只會淪為較快的直通車,認為一地兩檢值得支持。[註15 蘋果20170731]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支持高鐵一地兩檢安排,認為可讓高鐵發揮最高效益 [註16 港台20170725]
自由黨歡迎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自由黨主席張宇人說,一直支持高鐵 [註17 文匯20170725]
工聯會聲明 支持「一地兩檢」 連上全國高鐵網絡 [註18 工聯會聲明20170725]
經民聯支持政府公布的「一地兩檢」方案 [註19 經民聯支持政府公布的「一地兩檢」方案,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網頁 20170725]
民主黨不支持一地兩檢方案 要研究是否提司法覆核 [註21 港台20170725]
公民黨認為,高鐵一地兩檢方案違反基本法,引入內地法律摧毀香港法治制度的完整性,一地兩檢等同「割地兩檢」 [註22 港台20170725]
2017-07-26
2017-07-27
2017-07-28
一地兩檢方案「三步走」的第三步:在香港方面將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而立法會須獲得出席會議的議員的過半數票 (即最多只需要36票),便能通過一地兩檢方案。
參考資料
[註1] 立法會 CB(4)243/16-17(09)號文件 交通事務委員會 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 2016 年 12 月 9 日舉行的會議 有關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建造工程的 最新背景資料簡介 (English) Updated background brief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Hong Kong sectionof the 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 Express Rail Link
[註2] 政府在2000年5月16日公布《鐵路發展策略 2000》
[註5] 2009年12月3日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PWSC(2009-10)68
[註6] 2009年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FCR(2009-10)44
[註7] 工務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PWSC(2015-16)50
[註9] 政府在2017年7月25日公布一地兩檢安排 (English) The Government announced co-location arrangement at the West Kowloon Station of XRL
[註10]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2017年8月3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舉行的特別會議
[註11] 一地兩檢宣傳小冊子 (English) Promotional booklet on the co-location arrangement
[註12] 郭榮鏗,一地兩檢 開極危險先例,明報20170727
[註13] 吳靄儀,一地兩檢違基本法,吳靄儀:這是一場民意戰,不能以為什麼也不做,可靠司法覆核推翻,立場20170725
[註14] 黎廣德:一地兩檢變質 高鐵錯上加錯,明報20170726
[註15] 馬時亨認月耗8千萬報大數 反指爭拗數字好無謂,蘋果20170731
[註16] 李慧琼:支持高鐵一地兩檢安排,民建聯會跟進,港台20170725
[註17] 自由黨歡迎高鐵方案,張宇人讚利商利民,文匯20170725
[註18] 工聯會聲明:支持「一地兩檢」,連上全國高鐵網絡,工聯會聲明20170725
[註19] 經民聯支持政府公布的「一地兩檢」方案,香港經濟民生聯盟網頁 20170725
[註20] 王永平,一地兩檢毋須內地全面執法 am730-20170727
[註21] 民主黨不支持一地兩檢方案,要研究是否提司法覆核,港台20170725
[註22] 公民黨稱一地兩檢如同割地兩檢,港台20170725
[註23]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立法會CB(4)1488/16-17號文件 (English) Background brief prepared by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Secretariat
[註24]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與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 (會議議程) 2017年8月8日
[註25]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Legislative Council Brief
[註26] 政府提出的法案 Bill introduced
[註27] 立法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Report of the Bills Committee on Guangzhou-Shenzhen-Hong KongExpress Rail Link (Co-location) Bill
陳沛然醫生議員報導 (第5版本 - 20180606)